就在开庭前夕,当时影响很大的诗人拉马丁,约见年轻的作者(福楼拜那时年仅三十五岁),对他表示支持。福楼拜问他:“先生,我因为写了这部作品,正受到轻罪法庭追究,指控我违背了道德和宗教,这一点你想得通吗?”拉马丁斩钉截铁地回答:“亲爱的孩子,在法国没有一个法庭能给你定罪。有人如此误解你的作品,并下令对它提出起诉,这非常令人遗憾。不过,为了我们国家和我们时代的荣誉,任何法庭都不能给你定罪。”事实证明,拉马丁的断言是真知灼见。面对《包法利夫人》这部杰作,面对德高望重的塞纳尔律师逻辑严密、雄辩有力的辩护,面对许多著名作家的声援和抗争,巴黎第六轻罪法庭在“判决书”里虽然指出,“在本庭受到起诉的这部作品应该受到谴责”,但不得不承认,公诉状所指控的段落,“无论从它们所阐述的思想还是它们所描写的情景,仍属于作者试图塑造的人物性格的范畴”,因而宣告作者福楼拜以及《巴黎杂志》发行经理和印刷商“无罪”,“不予追究”。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胜利。它不仅是福楼拜的胜利,也是整个文学界的胜利。福楼拜本人充分意识到这个胜利的重大意义,他说:“我这场官司是整个当代文学的官司。人们攻击的不是我的小说,而是所有小说连同创作小说的权利。”[1]统治者的倒行逆施往往产生与其愿望相反的结果。这场官司不仅为《包法利夫人》做了广告,使它在两个月内销售量达一万五千册,此后又一版再版,而且进一步确立了这部作品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