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让孩子承担过错,增强责任感——自然惩罚法则
如果我们随便问一位妈妈:“如果您的孩子犯了错误,您会怎么做呢?”相信绝大多数的妈妈可能都会说:“教训他啊!”的确,这种教育手段是我们绝大多数的妈妈都会优先想到的方法。
不过,18世纪的法国教育家卢梭却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想法,他认为:“儿童所受到的惩罚,只应是他的过失所招来的自然后果。”这就是他的“自然惩罚法则”,这个法则被称为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个法则的具体内容就是:当孩子犯了错误时,我们不要对其进行过多的指责,而是应该让他自己去承担错误所直接造成的后果,也就是说给他以心理上的惩罚,这样孩子就会在承担后果的同时也感受到这种后果所带来的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情,通过这样的感受来让孩子进行自我反省,并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用一种通俗的说法,就是让孩子“自作自受”,以此来强化他的痛苦体验,使之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星期五下午放学时,老师告诉同学们,星期一要穿校服到学校,学校要举行活动。星期天,妈妈带小桦去了他向往已久的游乐园,小桦玩得开心无比,可他却将第二天要穿校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