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王安石变法虽无商鞅变法之激烈,王安石的结局也比商鞅好得多,但其法反复,新旧两党的交替罢黜任免,却很能说明一些问题。
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宁年间提出并推行了一些变法措施,诸如在青苗农贷、农田水利、省兵置将以及向中央集中财力等方面有所变革。这些措施,确实是根据宋朝当时的社会积弊而提出的,其用意和动机无疑是良好的。实施的效果虽不能尽如人意,但毕竟有一些积极的成果。但在朝廷内部,特别是一帮大臣之间,围绕新法形成了主张变法的王安石的新党和反对变化的司马光的旧党,这两党展开了长期而又激烈的斗争。
这两党交往了好几个回合,一会新党上台,贬斥旧党,一会旧党上台,抑制新党,再加上势利小人投机钻营,使得新旧党争几乎完全变成以废立新法为幌子来进行争权夺利的权力斗争。尤其是新党中的章惇等人,更是残酷迫害司马光的旧党一派,好多人被流放贬斥至死。事情到了这一地步,至于新法真正的利弊得失,哪里还有人去考虑。
新法时兴时废,完全成了党派权力之争的借口和由头,已无什么实际意义。最后,新法还是被完全废除。早在新法被完全废除以前,王安石就被迫隐居了。他还算是幸运的,没有遭受太大的人身迫害,得尽天年。但后人对王安石却颇有微辞,如无聊之人作了一篇《拗相公饮恨半山堂》被收在“三言二拍”之中,把王安石骂了个狗血喷头,糟蹋得不成样子,足见其对变法所怀的刻骨仇恨。由王安石变法而引起的党争更是说明了,中国的变法绝非坏在老百姓的手里,宫廷内部的争权夺利才是使变法夭折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