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当莽古尔泰向皇太极叩头请罪后,代善之子岳托即为他鸣不平:“蓝旗贝勒独坐而哭,殊可悯,不知皇上与彼有何怨耶?”(《清太宗实录》)其次,莽古尔泰之弟德格类被牵连时,众贝勒闻而皆怒,惟独岳托变色道:“贝勒德格类焉有此?必妄言也,或者词连我耶?”
莽古济的长女是岳托妻,次女为豪格(皇太极第一子)妻。岳托为莽古尔泰、德格类鸣不平,恐怕也因为是莽氏女婿之故,所以太宗皇太极责他“偏听哈达公主”(即莽古济)。后来豪格以莽古济欲害他父亲(太宗皇太极),岂可与害吾父者之女同处,因而将其妻杀死。岳托闻讯后上奏说:“豪格既杀其妻,臣妻亦难姑容。”太宗皇太极派人阻止。
这是权政争夺带来的残忍的变态心理,同时又说明当时妇女的悲惨命运,但岳托想杀其妻却是被动的。不久,他本人又因莽古尔泰案由王爵降为贝勒,罢兵部任。
岳托的妻子虽没被处死,却经常受到歧视,动辄得咎。
崇德二年(公元 1637 年),岳托在“暂令不得出门”期间,蒙古却送女与岳托作妻。第二年,这位新福晋却向刑部控告大福晋(即莽古济之女),设食时“摘我额上一发,似是魇魅之术”。大福晋辩白说:“适见尔发上有虮子,为尔捉之,误摘尔发,已于尔面前掷之矣。”刑部居然以论死奏上。皇太极说:“大福晋的母亲和妹妹(指豪格妻)已因罪伏诛,我若处以重罪,她将说我因仇恨其母,故入其罪,若从轻处置,她又怎能理会我的恩意?所以索性不表态。”于是诸权贵又商议以魇魅罪而定斩不赦。最后还是皇太极降旨免死,但在家另室居住,不得到岳托所,岳托也不得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