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红细胞存活大约四个月,考虑到它们的工作是那么繁忙,这个寿命已经相当不错。每一个红细胞都将在你身体里穿梭[36]大约15万次,完成100英里左右的旅行,直至精疲力竭,无法维持。接下来,清道夫细胞会把它们收集起来,送到脾脏进行处理。你每天会丢弃大约1000亿个红细胞。你的粪便是褐色,主要原因就在它们身上(尿液的金色光泽,以及淤血退去时的黄红痕迹,是同一过程的副产物胆红素所致)。[3]
白细胞是对抗感染的关键。它们的重要性非同小可,我们将在第十二章讲述免疫系统时单独来谈。在眼下这个阶段,我们只要知道白细胞的数量比红细胞少得多就够了。人身体的红细胞数量是白细胞的700倍。白细胞只占总数的不到1%。
血液四件套的最后一部分是血小板,也只占血液总体积的不到1%。长久以来,对解剖学家来说,血小板是个谜。1841年,英国解剖学家乔治·格列福(George Gulliver)首次在显微镜下看到了它们,但直到1910年,波士顿马萨诸塞州综合医院的首席病理学家詹姆斯·霍默·赖特(James Homer Wright)才推断出它们在凝血中的核心作用,这时,它们才有了合适的名字,得到了正确的认识。凝血是桩棘手的事情。血液必须时刻保持警觉,能立刻凝结,但同时又不能在不必要的时候凝结。一旦开始流血,数百万个血小板就聚集在伤口周围,通过数量相当的蛋白质的连接,这些蛋白质会沉积一种叫作纤维蛋白的物质。纤维蛋白跟血小板附聚,形成塞子。为了避免错误,这一过程中内嵌了不少于12种自动防故障机制。凝血在主动脉中不起作用,因为血液流动过于剧烈;任何凝块都会被冲走,这就是为什么止住大出血必须配合止血带的压力。在严重的出血中[37],身体会尽其所能地把血液从肌肉和表面组织等二级前哨转移掉,使之流向重要器官。这就是为什么出血过多的患者,肤色会变得苍白,摸起来冰冷。血小板只能存活一个星期左右,必须不断补充。过去十多年,科学家们意识到,血小板不仅会管理凝血过程,还在免疫反应和组织再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