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恋人家的国土”——没错,寤生确实将郜、防两城都白白送给了鲁国,但那不过是继续拉拢鲁隐公的手段。而且,如果翻开地图,人们不难发现寤生如此大方的另一个原因:郜、防两城均在今山东地界,离郑国甚远,寤生即使将它们据为己有,也非长久之计,不如送个顺水人情,让鲁隐公高兴高兴。
“优先慰劳爵位比他高的诸侯”——这是最好笑的。鲁国得了这两座城,明明是占了人家便宜,偏又不好意思承认,硬说寤生此举是优先慰劳爵位更高的鲁隐公。言下之意,寤生固然正直,鲁国得这两城却也是理所当然的。
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里有个问题,鲁隐公和郑庄公都是“公”,为什么说鲁隐公的爵位比郑庄公高呢?原来,在周朝的封建制度中,诸侯是有等级的,从高到低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世袭罔替。比如说,我们前面说过的几个国家,宋是公爵,宋国的国君也就被称为宋公;齐、鲁、卫、陈、蔡都是侯爵,这几个国家的国君也就相应地被称为某侯;郑是伯爵,郑国的国君则称为郑伯。同为诸侯,从爵位上讲,鲁隐公(侯爵)高于寤生(伯爵),因此《左传》有上述一说。另外,诸侯在生的时候有五等之分,死了之后一般统称为“某某公”,这个“公”可以视作当时诸侯的通称,并不代表具体的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