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谋的推行,有关IBM 的资料逐渐增多,于是将录制了新软件标准件的电子计算机磁带还给日立。日立付给卡拉罕等人25 万美元,同时派负责软件的工程师大西勋专程去美国取回磁带。就在大西勋如愿以偿,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1982 年6月22 日,包括他以及林健治等在内的日立职员 被联邦调查局逮捕了。
结果,林健治、大西勋以及日立公司总共被旧金山法院判处了2. 4 万美元的罚款。日立公司被诉诸法庭,体面大伤。1983年初秋,IBM 和日立签订了和解书,日立将所盗的全部资料交还IBM。以后5 年内,IBM 有权在销售之前详细检查日立的新型处理数据产品。
有关IBM 协同联邦调查局进行的这次诱捕“作战”,在日本以及世界各国虽然评价各异,但美国联邦调查局所采取的策略则是大胆、精妙的。利而诱之,使其上钩,再一网打尽,虽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却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果。